荆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荆州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省序号第81项)完成情况公示

2019/12/11 1.8w 阅读 336 点赞

一、整改事项

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监管执法。

二、整改目标

完成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环保执法力量,保障环保工作经费。

三、完成情况

1.按全省统一部署要求推进环保改革及环境监测监察机构改革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三定”方案已批复并已挂牌,局机关行政编制由27名增加到42名,内设科室由8个增加到13个。进一步充实环保队伍力量,通过本次机构改革, 13名转隶人员已到岗。全市11个生态环境分局已成立,市辖区局属单位人员岗位调整到位。

2.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从严从速、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加强联动,完善案件会商、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制度,下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开展环境损害公益诉讼,依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2018年全市共立案319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22件,运用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查处违法行为193件。2019年以来,全市共立案132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6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58起,限产、停产案件21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起。

3.已将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经费纳入全额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能力建设投入。

此项整改工作已完成,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长期坚持。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8日,共7天)向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道文  0716-856895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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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