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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监督渠道|松滋市发布“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

2025/10/17 6.0k 阅读 76 点赞

松滋市“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深入推进“校园餐”食品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和学校内部人员(以下统称举报人),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控制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现公布松滋市“校园餐”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渠道及事项,欢迎社会监督。


一、可举报行为

1.食品安全类。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禽类、蔬菜、食用油等食品原料,或采购“三无”食材,使用过期/变质原料、非法添加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等。

2.经营管理类。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无证/超范围经营、哄抬价格,未公示价格和原料采购信息,伙食费管理不透明。餐具消毒不达标、留样不规范,未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

3.用餐环境类。学校食堂及食材供应商分拣配送场所卫生差,用餐、配送场所通风照明不足、消毒设施不齐全,垃圾分类不当、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等。

4.其他类。学校食堂贪污挪用伙食费、未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实名举报。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通过以下渠道提交:

松滋市教育局:0716-6224329、0716-6223163,受理校园餐管理相关问题;

松滋市公安局:0716-110、18972355992(郑警官),受理涉校园餐违法犯罪线索;

松滋市市场监管局:0716-12315、0716-6228400,受理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问题。

2.匿名举报。如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可通过上述渠道匿名提交,但需提供详细线索和证据,便于调查核实。

3.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三、奖励与注意事项举报查实后,按有关规定给予500-2000元奖励。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捏造线索、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依法追责。   


松滋市教育局      

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松滋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