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项目建设是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和“强引擎”。近年来, 江陵县教育局始终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聚焦“保安全、保质量、保进度、提效益”核心目标,不断健全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过程管控,在学校项目规划、立项、建设、验收等全流程管理中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涌现出诸多工作亮点。
一、聚焦体系构建,筑牢项目管理“压舱石”
完善的管理体系是项目顺利推进的根本保障。江陵县教育局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三个维度发力,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项目管理格局。
(一)完善制度体系,规范管理流程
结合县域教育发展实际,修订完善《江陵县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办法》《江陵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对项目从规划立项到竣工移交的全流程进行标准化规范。明确项目从立项、可研、设计、预算到招投标、实施、结算审核均以制度刚性约束,确保项目管理规范有序。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考核问责
将学校项目管理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年度绩效考核核心指标,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把项目推进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效率等与学校负责人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二、聚焦过程管控,锻造项目建设“精品工程”
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理念,以精细化管理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把各个关键环节。
(一)严把规划立项关,确保项目“精准落地”
结合县域教育发展规划、人口变化趋势、学校布局调整及办学条件改善需求,开展“地毯式”调研摸底,建立学校项目需求数据库。所有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经局班子会讨论,报县政府通过后执行,中省资金由江陵县教育局和江陵县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报备。并根据固定资产投资要求,将零星项目整合为5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
(二)严把招投标关,确保“阳光透明”
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核查”的全流程监管机制。项目招投标前,由江陵县教育局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审核,重点核查资质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确保公平公正;招投标过程中,邀请项目学校代表全程监督,实行“电子招投标”,通过信息化手段减少人为干预;招投标后,对中标单位资质、履约能力进行复核,签订规范的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从源头上防范招投标领域风险。
(三)严把施工监管关,确保“质量安全双过硬”
建立“三方联动”监管机制,即江陵县教育局定期巡查、第三方监理单位全程监理、项目学校现场盯守,形成监管合力。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施工,严禁擅自变更设计、偷工减料,所有工程量变更和增补需经局党组会通过方可实施。
(四)严把资金使用关,确保“专款专用提效益”
项目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学校在申报项目资金时,必须提供发改立项批复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图纸、税务发票、施工图片等相关资料,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申报用款计划,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中省资金严格按报备情况审核资金额度和使用方向。项目结余资金分配需经局党组会通过报县政府审批后方可继续使用。
(五)严把竣工验收关,确保“优质交付”
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再由监理单位、项目学校进行预验收,最后由教育局牵头,联合财政、审计、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竣工验收。验收过程中,重点核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项目资料是否完整齐全、资金使用是否合规等内容,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重新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同时,建立项目“回头看”机制,对已投入使用的项目,定期开展质量回访,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下一步,江陵县教育局将持续完善管理体系,进一步细化流程、压实责任,提升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项目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精准谋划一批重点项目,为推动该县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