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0/03/24 9.5k 阅读 406 点赞

为做好我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现就境外来鄂人员信息申报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1、凡来鄂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均需主动申报个人相关信息。

2、计划近期从境外来鄂人员,由本人或其亲属至少于入境前2天,向所在单位、目的地社区(村)申报,申报内容包括拟入境日期、航班号、入境口岸旅居史、健康状况、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3、境外来鄂人员抵达湖北后,根据机场、车站和高速入口等处提示,主动登记相关信息。

4、 对拒不申报、刻意隐瞒信息,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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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