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来回搬运证据材料,仲裁员直接上门服务,实在是太方便了!”某公司负责人与劳动者刘某对“流动仲裁庭”上门高效服务连连称赞。2月25日上午,荆州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副院长陈晶晶带队前往荆州开发区某公司审理一起因补缴社保引发的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
开庭前几日,公司联系市仲裁院工作人员,告知因工资财务凭证等证据较多不便搬运,担心影响举证效率。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征求双方同意后,将庭审“搬”到公司,现场调取考勤、工资记录、主持双方举证质证,完成庭审活动。
近年来,市仲裁院针对举证不便、行动困难等特殊情况,采取“流动仲裁、上门调解”等便民举措,将仲裁服务延伸至一线,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降低了劳动者维权时间和经济成本,为劳资双方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仲裁绿色通道。通过严谨细致的庭审程序,增强了劳动者理性维权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有效推动了劳动争议在源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