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全市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工作推进会召开,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推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视频监控联网、监测设备更新“两新”项目申报等重点监测工作。
会议强调,要精准把握生态环境监测“环境质量镜子、污染防治侦察兵、绿色发展先锋队”三个定位,坚决做到“四个落实”,着力理顺监测体制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监测和第三方机构监管,着力加强县级监测机构队伍能力建设,着力织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着力强化科技赋能监测监管,深度融入全市生态环境“数智”一张图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筑牢数据质量防线。
会议要求,切实压实各方责任,加快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逐企制定“一企一策”建设方案,强化技术帮扶,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建设;加强站点基础保障和问题整改销号,建立常态化巡查和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反馈、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