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易雨露)7月26日,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代琼做客荆州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节目,就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近期发布的《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现行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简称“优八条”)内容与市民朋友们进行在线沟通交流。

市民关注:今年三月底,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刚出台了《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进一步实施惠民便民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简称“新十条”),近期中心又正式实施了《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现行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简称“优八条”),两者都是惠民便民的好政策,想请您介绍一下,今年中心连续出台惠民新政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的初心使命是服务民生。但一直以来,公积金有两大问题被广大缴存职工所诟病:一是用不好,二是不好用。
今年以来,为深入了解缴存人的住房需求,促进公积金政策“能用、好用、用好”,中心部署相关业务科室全面梳理现行公积金政策,确定调整、优化内容,为新政和优政出台做好准备。同时安排综合业务管理专班定期收集办事群众的需求反馈,创新推出民意诉求专报制度,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需求为依据,加强全面分析研判。
为了满足荆州市民的住房需求,并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及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中心在2024年3月29日出台了十项惠民新政策。这些政策包括:放宽公积金缴存条件、简化公积金提取流程、增加公积金惠民服务项目,以及优化服务网点,在荆州城区的合作银行网点内设立公积金业务专窗,方便市民就近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在推出“新十条”之后,中心于7月1日再次实施八项优化措施,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并对现行政策中的不足进行有针对性的优化调整,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市民关注: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此次政策调整后缴存职工较为关心的购房提取和原有政策相比发生了什么变化呢?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优八条”出台之前,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在购房行为发生一年内申请提取,根据购买住房性质的不同,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包括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有效期一年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房屋交易有效期一年内的契税发票等。根据职工需求,“优八条”中明确将提取时间放宽至购房行为发生的两年内,需要申请人提供有效期在两年内的证明材料,包括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
在这里呢,我们还想提醒一下广大缴存职工:购房提取的金额+偿还购房贷款提取的金额是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而且同一套住房只可办理一次购房提取。
市民关注:我们注意到除了购房提取,“优八条”还对租房提取政策做了优化,您可以给我们具体介绍下吗?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前缴存职工申请租房提取,间隔时间必须满12个月。在“优八条”中,我们取消了月对月限制条件,将租房提取时间调整为每一自然年一次。也就是说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如果今年12月申请了租房提取,在明年的1月就可以申请第二年的租房提取,最短间隔时间甚至可以缩短到1天。
市民关注:前期的“新十条”和此次的“优八条”政策都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公积金提取做了优化措施,请您给我们详细介绍下?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新十条”和“优八条”实施以前,下岗失业人员提取公积金有两种情况,一是职工下岗失业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且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提取,二是职工下岗失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提取。“新十条”和“优八条”对第一种情况进行了调整:户口在荆州本地,下岗失业或离职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保留下岗失业男职工年满50周岁或女职工年满45周岁可销户提取个人公积金的政策。也就是说,账户封存时间达到提取要求,或者缴存职工年龄达到提取要求,都可以申请办理下岗失业提取。
比方说:有一名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没有再就业,也没有继续缴存公积金,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两年,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又或者有一名女性职工,年满44周岁,账户封存满一年后可以办理下岗失业提取,无需满足前面提到的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两年的条件。
市民关注:我们注意到前期“新十条”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大病医疗,此次“优八条”又进一步加大对于大病提取的支持力度,请您给我们介绍下?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新十条”中明确了缴存职工本人、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该政策实施一段时间后,收到不少群众诉求反馈:建议取消“未成年子女限制”。中心考虑到不少缴存人家庭虽有子女已成年,但由于仍在求学或未参加工作,不具有经济实力,采纳了这项建议。在“优八条”中,将原政策中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本人、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未成年子女”这一限制条件放宽为“子女”。
市民关注:自5月18日公积金降息以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越来越多,我们了解到“优八条”中也出台了关于偿还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请您也给我们介绍一下。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优八条”出台以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一年只能偿还一次,且最低偿还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现在,偿还公积金贷款不限时间、次数和金额,在借款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自由选择还款形式,为借款人还款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市民关注:我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不足以每月还款划扣,怎么办?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主借款人及配偶或共同还款人均办理了委托按月划扣的情况下,每月还款先划扣主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再划扣配偶或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若主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均不足以每月还款,则会划扣主借款人关联银行卡余额。
市民关注:最近中心开展的征信补签工作是必须做的吗?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此次征信补签工作是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的工作部署,以及人民银行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纳入征信信息管理的要求开展的。
市民关注:我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房屋装修吗?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金,该规定并未将装修房屋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范围,因此,装修房屋不能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以互助性和保障性为出发点,以加快解决城镇职工的基本住房问题为主要目的,它强调住房公积金支取主要用于购买住房、建造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