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9号)

2020/01/27 1.1w 阅读 189 点赞

为进一步规范对新型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服务管理,有效防止病毒传播扩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要求,一经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必须自觉按要求接受隔离观察。

二、密切接触者要本着对自己、对家人、对亲友、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遵守隔离观察相关规定,其所在家庭及身边亲友要自觉服从隔离观察要求,支持帮助、监督其按要求做好观察隔离。

三、密切接触者所在单位、村组、社区有责任对其开展服务和管理,监督帮助其按要求隔离观察到位。

让我们共同努力,有效切断新型肺炎传播途径。

荆州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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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