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荆州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在印刷经营审批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2020/05/27 1.6w 阅读 159 点赞

荆州市新闻出版局

关于在印刷经营审批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为优化印刷经营领域的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荆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荆州市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荆司法通〔2020〕7号)要求,我局对现行印刷经营审批保留证明事项中的5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印刷经营审批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荆州市新闻出版局

2020年5月27日


附件

印刷经营审批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证明事项

设立依据

实施方式

1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审批

企业章程

《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可自行选择用证明告知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材料

2

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不动产证或租房合同、不动产证)

《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可自行选择用证明告知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材料

3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审批

企业章程

《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可自行选择用证明告知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材料

4

印刷五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印刷质量管理制度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可自行选择用证明告知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材料

5

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不动产证或租房合同、不动产证)

《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可自行选择用证明告知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材料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