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荆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为困扰市民多年的餐馆油烟扰民、露天烧烤烟熏等问题,戴上了法律“紧箍咒”。3月6日晚,市城管部门对长大附近的油烟排放商户进行了检查。
城南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的执法人员对长新夜巷的烧烤、炸串等产生油烟的食品经营商户进行了检查,查看油烟净化装置是否按标准安装,按规定每周至少清洗两次,以保障油烟的净化效果。对于一些小的流动摊贩,同样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及管道,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以后排走,整条街道没有丝毫烟雾缭绕的情况,既守护城市生态,也护航餐饮行业健康发展。
《荆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动炒锅、会冒烟”的餐饮服务均需遵守规定,纯蒸煮、无油烟业态可以不安装,避免“一刀切”监管。对餐饮经营者而言,三大“红线”不可碰:居民住宅楼、无专用烟道商住综合楼等三类区域禁开油烟餐饮,违规将面临1万至10万元罚款;油烟净化设备需达标,重味业态还需加装除味装置;露天烧烤实行“禁限分区”,合规经营需配净化设备、用清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