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州市
专技职称专技职称办事指南

荆州市外省(市)中、初级职称认定经办流程及材料清单

2023/08/31 1.6w 阅读 137 点赞

一、适用条件

原外省(市)取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适用人员

来我市工作,人事档案关系正式调入我市,并在我市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缴纳了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经办流程

1. 个人申请。个人填写《荆州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批表》(附件1)并准备好其他所需材料(见下文材料清单)

2. 单位核实。申报人现所在单位审核提交的材料,并在《荆州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批表》中的“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将所有材料报送县、市、区职改部门或主管部门。(若申报人现所在单位属于市直单位,直接将材料递交荆州市职改办)

3. 县、市、区职改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对申报人提交的确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荆州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批表》中的“县、市、区职改部门或主管部门意见”栏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将所有材料报送荆州市职改办(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1号楼204)

4. 市职改办出具职称认定书。经荆州市职改办审核真实性后,材料齐全的由市职改办在审核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书”

四、认定所需材料清单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核查原件)

2. 职称任职通知文件(核查原件,递交复印件)

3. 有职称证书原件(核查原件,递交复印件)

4. 荆州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批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一式2份)

5.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荆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聘用文件复印件;

6. 在企业工作的需提供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的劳动合同及1参保缴费证明(核查原件,递交复印件)。

7. 1纸质证件照(底色不限)

8. 电子证件照以“姓名+电话”命名后发至邮箱jzzgb8488@163.com

9. “原任职文件”或“职称证书”可以在官方网站(原工作单位官网、所辖地人社局官网或政务服务网)上查询,将网站链接及查询后的截图一并发至邮箱。(提供后可加快职称认定书办理进度)

注:若无法提供“职称证书”或“评审表”,必须提供“认定所需材料清单”中第9条,方可办理外市职称认定。

、附件

附件1:荆州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批表

附件2:荆州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批表-示例


荆州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批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


区域(县、市、区或市直)


主管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调入时间


原单位名称


学历情况

第一学历


毕业时间


专业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专业


确认系列


确认级别


确认资格


确认专业


原资格

评价组织


原资格

取得时间


原资格

发证单位


原资格

批准文号


原证书

编号


新证书

编号



单位意见

县、市、区职改部门或主管部门意见

市职改部门意见

(公章)                    

      

(公章)                               

(公章)                    

      

备注


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存个人档案,一份存市职改部门。















荆州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批表——示例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

时间


区域(县、市、区或市直)


主管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现单位名称

调入时间

到现单位时间

原单位名称


学历情况

第一学历


毕业时间


专业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专业


确认系列


确认级别

初级/中级

确认资格


确认专业


原资格

评价组织


原资格

取得时间


原资格

发证单位


原资格

批准文号


原证书

编号


新证书

编号



单位意见

县、市、区职改部门或主管部门意见

市职改部门意见

手写内容(个人信息和认定资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

(公章)                    

XXXXXXXX

手写内容(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公章)                        XXXXXXXX

(公章)                    

      

备注


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存个人档案,一份存市职改部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