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餐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权益,石首市公布校园餐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渠道及相关事项,欢迎师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监督:
一、可举报行为
食品安全类:使用过期/变质原料、采购无合格证明食材、留样不规范、餐具消毒不合格、加工操作违规等。
用餐环境类:食堂卫生差、用餐场所通风照明不足、垃圾分类不当、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等。
价格经营类:无证/超范围经营、哄抬价格、强制搭售、未公示价格/原料信息、伙食费管理不透明等。
其他类:贪污挪用伙食费、未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实名举报: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通过以下渠道提交:
石首市教育局:拨打举报电话0716-7217100;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拨打举报电话0716-7819345;
石首市公安局:拨打举报电话0716-7819510
匿名举报:如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可通过上述渠道匿名提交,但需提供详细线索和证据,便于调查核实。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根据举报事项的危害程度、证据有效性及案件查处结果设定,给予500-2000元的奖励。若上级机关已有奖励标准,依照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严禁泄露个人信息。出现以下情形,严格依法追责:一是伪造或者教唆、伙同他人伪造举报材料、冒领奖励资金的;二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三是伙同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四是向举报人通风报信的,帮助其逃避查处的;五是其他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石首市教育局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首市公安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