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四五”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市发展全局突出位置,以洪湖流域综合治理为主线,统筹高水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绿色发展,协同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取得历史性改善,绿色发展根基不断夯实,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本底。

攻坚污染防治
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跃升
水环境治理书写大湖蝶变新篇章。坚决扛起洪湖保护重大政治责任,长江洪湖段水质常年稳定Ⅱ类。洪湖水质自2012年以来长期为Ⅴ类,2024年5—12月均值首次达到Ⅳ类,2025年全年稳定Ⅳ类,2026年1—8月大湖水质持续Ⅳ类,总磷浓度为0.058mg/L,其余指标达到Ⅲ类及以上,走出了一条“退Ⅴ—保Ⅳ—进Ⅲ”的上升曲线。构建形成“控源—截污—监测—督办”闭环治理体系,组建洪湖流域综合治理委员会,系统实施“八大工程”“新八大工程”;完成长江、洪湖流域大批排口建档,对重点入河入湖排口落实“一口一策”,配套布设智能监控;扎实推进重点涉水企业排查整治,水产品加工企业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依靠流量报警、沿湖视频监控,从源头管控直排污染。国省市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持续提升,由2023年88.2%提升至2025年94.1%;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水乡水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大气环境治理稳中求进。2022—2025年我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84.7%—92.6%区间,完成荆州下达考核目标。PM2.5年均浓度持续压减,从2022年26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4年23.3微克/立方米。面对沙尘输入、秸秆焚烧带来的阶段性扰动,深刻把握大气治理由末端应急管控向产业、能源、运输结构深度调整的转型规律,大力推进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创建,实施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生活源、秸秆禁烧协同治理,落地一批大气治理项目,持续夯实大气污染防治硬件基础。
土壤固废风险防线持续筑牢。建立涉重金属企业“一企一档”,推进农用地修复试点、化工腾退地块土壤调查,严格落实“一住两公”地块准入管理。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大批行政村完成环境治理,多条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完成工程化整治。完善工业固废、危废、医疗机构医废全链条申报监管,推进危废重点单位智慧监管建设,全覆盖开展涉辐射企业排查,牢牢守住土壤环境安全底线。

坚持督改并举
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始终把环保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优化营商环境与生态环境监管,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
督察整改闭环销号。三轮七次中省环保督察累计反馈184项问题,已完成销号176项,剩余8项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2026年度应交账4项任务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验收,整改成效得到上级肯定。
监管服务提质增效。统筹优化营商环境与环境监管,累计审批环评报告表120余个,核发排污许可证170余件;深化执法正面清单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融合,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4起,立案查处95件,向公安移交涉嫌违法犯罪案件3件,实现了“无事不扰、有案必查”。畅通群众环境信访渠道,受理信访投诉1800余件,办结回复率100%,切实解决了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抓实项目支撑
绿色发展动能不断积蓄
坚持以项目为支撑,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加大生态系统修复力度,为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加快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提供了坚实的项目支撑。
愚公湖退渔还湿、杨柴湖生态修复、四湖总干渠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一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完工投用,流域生态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立足洪湖生态禀赋,围绕流域治理、生态修复、工业污染防治等方向,系统谋划储备重大生态项目,为后续生态建设蓄势赋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