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沙市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加强志愿服务行业组织建设,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沙市区委社会工作部拟于近期筹备成立沙市区志愿服务联合会,现面向全区公开招募会员。
一、基本情况
沙市区志愿服务联合会是由全区参与和支持志愿服务工作的相关单位、组织及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区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坚持以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遵循,主要职责为志愿服务行业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对接、专业人才培育、服务项目运作、行业自律规范、对外交流协作等职能,重点推动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精准化发展,为沙市区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公益支撑。
二、招募对象及范围
本次招募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具体范围如下:
(一)单位会员
1.依法登记注册,从事或关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具有一定组织规模、良好社会信誉和影响力,且在基层治理、社区服务、文明创建、应急救援、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关爱帮扶等领域长期开展志愿服务、成效显著、示范作用突出的社会组织。
2.其他关心支持沙市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符合章程规定的单位。
(二)个人会员
1.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一定的志愿服务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在行业内或基层有良好口碑的个人;
2.积极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在志愿服务理论研究、项目策划、专业服务等方面有一定专长和较大贡献的个人;
3.符合章程规定的其他个人;
4.一般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70周岁,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对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会员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或从事志愿服务研究。
四、招募流程
1.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和个人填写《沙市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入会申请表》,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单位会员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志愿服务工作简介等;个人会员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志愿服务经历证明、研究成果、个人荣誉等)。
2.推荐审核:单位会员可由属地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所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群团组织推荐,个人会员可由所在单位、志愿服务组织推荐或自行申报;区志愿服务联合会筹备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对象的资格、信誉及志愿服务相关情况。
五、会员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对本会收支情况提出质询。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六、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申报材料:《沙市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入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
2.提交方式:请将申报材料盖章签字后的PDF扫描件、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sqwshgz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单位/个人+会员申报”)
3.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止。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携手开创我区志愿服务事业新局面,以志愿之力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百姓民生、服务社会治理,传递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贡献更大力量!
联系人:杨娟、吴婷婷
联系电话:0716-8886990
附件:沙市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入会申请表
